香港回归感悟:把领事保护当成“天大的事”,这是领事干部的神圣职责
张宏喜
曾任驻坦桑尼亚特命全权大使,驻纽约大使衔总领事。
在1997年中英香港政权交接的回归仪式会场,坐着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张宏喜。“我们的仪仗队特别威武,军乐特别嘹亮。现场的掌声啊,从来没听到过那么热烈的。”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张大使仍是抑制不住地激动。
怎能让外国协议在中国领土上生效
香港回归,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有好多问题要解决。1996年1月正式成立的筹委会就是具体落实这些工作的。
筹委会一共150名委员,香港94名,内地56名。内地这56名来自中央有关单位,基本是副部级以上的干部。外交部11名,包括几名司级干部,我是其中之一。当时我是领事司司长。后来我体会到,领导让我参加筹委会,是因为香港回归有很多领事工作要做。
回归前,香港驻有几十个外国领馆。原来的想法是主权移交后,这些领馆直接转成和我们对接就行了。
可我是做领事工作的,知道这里面存在很大问题。那些领馆是外国跟英国政府达成协议建成的,香港回归后,怎么能让外国和英国达成的协议在我们中国领土上生效?我们必须一一重新谈判、重新签订协定。
当时没有人想到这一点,我立即给外交部写紧急报告,提出我们必须专门成立一个小组来做这方面工作。时任外交部副部长唐家璇看到报告后也觉得这个问题太重要了,立即批示同意。
开始谈判了,有些西方国家不配合。英国还提议派高级专员到香港,立马被我们识破了:英国的大使就叫高级专员。还想把香港视为英联邦的?没门!我们后来下了个狠招:如果哪个国家不重新谈判,1997年7月1日后这些领馆就失去地位,不能从事领事工作。这才把他们镇住了,老老实实重新谈判。我向美韩等4个不同类型国家的大使公开发放领事证书、双方签订互换协议后,别的国家也就呼啦啦赶紧来办。
护照也得好好研究。首先,护照的制作就是门大学问,为了防止伪造,用什么皮、什么漆、装订用什么线、盖章用什么印泥,都有讲究。
我们把世界各国的护照水平摸了一遍,发现内地的护照还比较落后,就决定香港护照要采用当时世界最先进的技术。技术问题倒还好解决,关键是护照拿出去,别国认不认。香港同胞以前用英国发的护照,去很多地方都免签,我们要保证新护照的待遇不能少于原来的,又和主要国家一个一个谈判,保证了香港同胞的权益。
还有出入境的问题。过去内地人去香港得办签证,回归后就是一国人了,自然不能用签证。但出入境需要管理,我们就发明了入境许可。
领事工作的发展与改革
另外一个大问题是领事保护。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有不少香港同胞。回归后香港同胞的领事保护就是我们大使馆、领事馆的责任。
我们提出一个原则,对海外香港同胞的领事保护,只能比英国做得好,不能比英国做得差。为此,我召集了20多个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参赞回来开会,布置任务,给他们讲有关香港的方针政策,香港的重要性,大家回到驻地怎么联系香港同胞,出了事怎么了解,怎么跟当地政府交涉。
出席香港特区政府成立宣誓仪式
当时我们很多外交官没有去过香港,对香港没有一点感性认识,所以我建议,这次会议在香港召开。结果开会前一夜,我得到消息,小平同志去世了。开会前,大家举行了默哀仪式。小平同志曾说将来要去香港看看,最终没能成行,大家非常难过。好在卓琳同志去了交接仪式现场,也算是一种安慰吧。
在香港回归前的1年里,领事司的同志们真是白天黑夜连轴转。我们既然立下了军令状,不完成任务誓不罢休。最终,我在香港回归前完成了所有工作。
2003年5月,时任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总领事张宏喜(右)在纽约曼哈顿唐人街向纽约三江慈善公所主席胡运熹(前中)授旗。
“领事”产生于欧洲,比派遣大使还要早。《新中国领事实践》中说:“‘领事’一词最早出现在公元5世纪末……领事是从5世纪末西欧奴隶社会瓦解,进入封建社会,并伴随着城镇的出现而开始萌芽的。”
联合国《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说,领事关系是自古以来人民之间建立的。那时欧洲出现了很多城邦国家,某城邦国家的商人到另一个城邦国家经商,他们选举了一个头,就叫领事。
领事最早是参与者选举的,后来由国家派遣。而公使、大使是自16世纪以后,欧洲国家的王室与王室之间互派的,是国家元首的官方代表。当派遣常驻大使普遍实行之后,同一个国家的外交机构与领事机构合二为一,领事官系列纳入外交官系列,且二者可以互换。可以说领事官是外交官的一部分,但仍保持原有的传统特性。现在很多国家的驻外大使馆的领事参赞兼任总领事,看来外交官不能完全取代领事官。
2015年3月,中国公民在也门西部荷台达港排队等候登舰撤离。中国舰艇编队被誉为帮助中外侨民撤离险地的“诺亚方舟”。
领事制度从一开始产生就与老百姓出国生活工作密切相关,这一特点决定了一个国家的老百姓出国越多,越需要领事;一个国家越不开放,出国人员越少,就越不需要领事。
新中国成立初期,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我国采取不承认、围堵、禁运政策,甚至利用朝鲜战争、越南战争威胁我国,那时我国主要是同社会主义国家与周边不多的几个友好邻国以及欧洲中立的瑞典等交往。
共和国成立以后的28年中,我国出国人数总共才28万人次,除了援外的因公人员外,基本没有私人出国经商、留学,更谈不上旅游。东南亚诸国有很多华侨华人,但由于历史原因,出国探亲访友者并不多。
到1978年底,外国在华设立的领馆只有波兰驻上海和广州总领馆、日本驻上海总领馆以及尼泊尔驻拉萨领事馆。我国在波兰格但斯克、瑞士日内瓦、巴基斯坦卡拉奇、埃及亚历山大、日本大阪、加拿大温哥华设有6个总领馆,在坦桑尼亚桑给巴尔设有一个领事馆。那时我们对与其他国家发展领事关系不积极,对西方国家进行防范,领事工作确实不多。
但到领事司后我发现,领事工作不简单,有意思,有很多工作可做。例如我看到周总理关于华侨华人工作的一本讲话汇编,反复认真阅读,结合我在泰国看到的华侨华人情况,感到周总理讲得很正确很重要。这是中国外交面临的一个特殊的重大问题,处理好了对我们发展与东南亚国家的关系大有帮助,对我们国内的建设也大有好处,否则就会闹出大乱子。我还学习了其他不少领事知识,觉得都是很有用,而且关乎国家利益和老百姓利益。
不久后,改革开放的春风便吹到领事司,大家都在思考怎么办,领事工作在酝酿着重大变化。有一次吴学谦部长对领事司领导讲,一个欧洲国家的外长对他说,他们国家花在领事工作上的经费占整个外交经费的一半,吴部长感到吃惊。他要领事司统计一下全世界各国共设了多少领事馆,了解一下其他国家都是如何开展领事工作的。
又有一次,曾担任首任领事司司长的张灿明副部长,要领事司就建国后发生的重大领事事件和重要问题,进行总结研究,提出看法建议。于是,司领导聂功成组织写出了我国第一部领事专著《新中国领事实践》;我参与撰写了建国后我们如何应对几次排华事件等几篇文章,总结了几条经验与教训。
这两件事情一做,我们对领事工作的认识就发生了重大变化。我们明白了领事制度只是一种工具,过去它曾被帝国主义列强用来为侵略我国服务。现在时代不同了,不能光有防范心理,我们同样可以主动用来为我们的国内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统一大业服务。观念转变了,才能开创新局面。脑子的问题不解决,腿脚就很难抬起来。
改革开放使我国实力大大提高又给领事工作提供了财力物力保证,过去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现在可以做到了。同胞们在国外享受应有的保护与服务,实际上就是在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
我们的领事干部队伍扩大了;法制建设、制度不断地进行完善;与外国的领事关系全面发展;积极向先进国家学习……做好日常的领事服务工作,保护本国公民正当权益是外交、领事工作者的天职,直到现在国内的各种改革都没有止步,领事司的工作在不断地改革,越做越好。
特别是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关怀在国外的所有同胞,使大家深切感受到祖国才是我们的强大靠山。我们的目标是中国公民走到哪里,我们的领事服务和保护就跟到哪里,把领事保护当成“天大的事”,这是领事干部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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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环球网、参考消息
讲述者 | 张宏喜
图片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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